1.5倍!關于未與售電公司綁定用戶參與2023年電力中長期交易相關情況說明的公告
關于未與售電公司綁定用戶參與2023年電力中長期交易相關情況說明的公告
1月9日,安徽電力交易中心發(fā)布《關于未與售電公司綁定用戶參與2023年電力中長期交易相關情況說明的公告》,根據通知內容:
根據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(fā)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》(發(fā)改價格﹝2021﹞1439號)與我省電力中長期交易有關規(guī)定,2022年及之前已參與市場交易,2023年未作為批發(fā)用戶參與市場,也未與售電公司簽訂零售代理合同的電力用戶,將按以下方式執(zhí)行:
一、如上述用戶申請退出市場,則默認由電網公司代理購電,價格按照電網公司代理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.5倍執(zhí)行。
二、如上述用戶未申請退出市場,也未與售電公司簽訂零售代理合同,按照《2023年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方案》執(zhí)行偏差電量結算與考核,即全部電量作為偏差電量按現行燃煤發(fā)電基準價10%繳納偏差考核電費。
三、2022年代理上述用戶的售電公司應及時、準確向其代理電力用戶告知2023年度市場交易規(guī)則及相關政策。
四、上述用戶可根據交易平臺提供的售電公司信息,與意向售電公司協商簽訂代理合同并在平臺完成零售代理關系綁定,完成本次綁定的二級用戶可參與2023年2月及以后月份的直接交易結算。
如您有其他疑問,歡迎致電我司客戶服務部。
聯系人:何女士
聯系電話:18927708588
通知原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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